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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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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4天前

工程合同(精选23篇)

工程合同 篇1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方双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

  二、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地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

  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

  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于办法结算;

  。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元的百分之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没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并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乙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地竣t212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甲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建设银行据以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奖励、惩罚与_____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归乙方,百分之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项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_____。

  第九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3232程验收手续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

  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

  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份文件。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改造合同(三)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曲靖市XX公司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养鸡场改造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二、施工内容

  1、钢窗为维修和更换玻璃及刷油漆,面积96_________1.44=136.24?O;

  2、门为普通平开钢门,共24樘;

  3、拆除原木质屋架、檩条和石棉瓦,更换新钢方管屋架、檩条为钢C型钢,即C140_________40_________20_________2.0,屋面瓦为50厚彩钢复合瓦;

  4、DN50引风透气帽,彩钢制作、安装。

  三、施工工期

  合同工期共计?天。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四、结算方法

  1、该工程除工程拦标价注明的工程量清单外,所增加的土建项

  目、钢结构项目及装饰装修项目,一律按签证清单量,按现行近期国家相关定额计价方式进行计取。

  所增加项目工程造价按工程量清单,经双方核定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造价的?%。

  五、工程造价

  按拦标价约?元,到风透气帽按?元/套计补。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所有安装材料到场报验后,甲方支付款项?%,安装完毕后付到完成工程量的?%。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天内支付至完成总价款的?%,留?%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该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原材料堆放场地。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材料工程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

  4、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程、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5、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工作,及竣工资料的合并及归档。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工程。

  2、乙方必须按甲方技术要求及使用需要制作安装,统一规范化。在安装过程中,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其它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3、乙方承担由乙方施工质量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4、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施工电源,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成后,负责清理现场,保证现场环境卫生。

  九、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钢结构制作安装,如果中途退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工程款不予结算,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曲靖市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在结清工程尾款后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厂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厂长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由乙方安装部分产品,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一、安装的项目名称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二、安装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安装报酬:_________________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合计

  三、完成安装的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安装的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五、安装的安全责任:乙方确保规范、安全地完成上述安装内容,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人身、财产的损害事故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或者损失,与甲方无关;

  六、安装报酬的结算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元;甲方逾期付款的,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赔偿利息损失;

  八、如因本协议书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_____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裁判。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武?汉?市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乙?种?本)

  发(总)包单位:

  承(包)包单位:武汉市XX公司?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以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

  万利财富广场第六层至楼顶所有外墙抹灰及保温。

  三、质量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外墙保温构造说明和国家验收规范、规定标准和建设方、监理及甲方要求。

  四、工程量计算与价格

  外墙抹灰按实际面积、保温实做面积计算工程量,抹灰每平方米定价为 元,保温每平方米定价为 元。

  五、施工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不能保证质量、进度和安全操作过程,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顿,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中必须做到成品保护,安全用电的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六、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下,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合同内容经签订生效后,任何不遵守或违背合同内容的都视为违约。乙方如自身原因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履约或被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勒令退场及其它任何不能正常履约的。乙方无条件退场或施工过程中自动放弃,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即施工工程量视为零)。乙方行为或结果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全部承担甲方所有的损失。

  七、付款方式

  乙方人员入场施工部分工程量后开始支付生活费,工程施工分项完成50%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后付合同价款的80%,剩余20%待建设单位、质监站、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等外墙腻子刮完后付清。

  八、安全事故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红伤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自开工内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内容。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3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70%,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合格

  四、甲方责任: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六个月。

  2、质保金:承包总价的10%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4、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人(全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甲方式、合同价款及承包范围  

  2.1甲方式:  

  2.2合同价款:  

  2.3承包范围:  

  第三条:合同价款支付:  

  3.

  1、工程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3.

  2、工程结算:双方约定的工程款结算支付时间和方式:  

  3.

  3、付款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  

  3.

  4、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或市场或实际拆除物数量与乙方测算数量发生偏差等因素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第四条 工期  具体开工时间:日期: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5.1 乙方将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并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地点,拆除的材料全部运出厂外,拆除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2 拆除过程中要保证拆除范围外的其他生产设施等的安全。  

  5.3 拆除的整个过程的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严格相关质量技术规范书执行。  

  第六条 施工安全  

  6.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2 乙方必须设置足够的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6.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4 乙方应做好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的安全防护工作,严防附近农民在沿途卸车、哄抢建筑垃圾,在堆放场地严防因堆放和防护不当而造成的塌方、滑坡等安全事故,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6.5 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甲方的设备、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6 拆除的整个过程的安全要求严格按本合同所附双方签订安全协议执行。  

  第七条 甲、乙双方责任  

  7.1 甲方职责:  

  7.

  1.1甲方提供拆除场地。  

  7.

  1.2甲方负责审核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进度网络图。  

  7.

  1.3甲方负责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  

  7.2 乙方职责  

  7.

  2.1乙方必须拥有相应的资质,相关材料办理施工手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7.

  2.2乙方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  

  7.

  2.3乙方负责地方关系及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协调,如因地方关系等处理不当造成停工、窝工、工期拖延等,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7.

  2.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拆除的材料不得任意堆放,不得影响厂区交通和绿化景观,其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在垃圾外运期间乙方应确保道路清洁、畅通,道路上洒落的建筑垃圾应当每天及时清理干净。所有的垃圾清理干净后,方可验收。  

  7.

  2.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沿途及建筑垃圾堆放场地的安全防护及消防工作。  

  7.

  2.6乙方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能随意更换现场代表。  

  7.

  2.7乙方因拆除工作量大、时间紧、拆除场地狭小等,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的协调管理,严格按照甲方划定的范围和规定的拆除顺序施工,确保不涉及拆除范围外的其他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  

  7.

  2.8乙方必须给其所有人员配置明显的标识,乙方人员凭此标识进、出施工场地。  

  7.

  2.9乙方拆除过程中要保证拆除范围外的其他生产设施等的安全。否则,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7.

  2.10在每个单位工程拆除前,乙方应提前72 小时将拆除的措施、时间报甲方认可,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拆除。  

  7.

  2.11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外,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达到使甲方满意的程度。乙方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甲方的指令,应服从甲方在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按照甲方的部署进行拆除工作,不得野蛮施工。  

  7.

  2.12乙方应制订施工措施、安全措施、进度计划网络图报甲方审批。  

  7.

  2.13在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  

  7.

  2.14乙方在拆除中对甲方指定的水、暖、电、汽、煤气、化学等地上地下设施及管线的隔离点,应采取专项防护隔离措施,并报甲方进行备案。否则,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7.

  2.15施工时发现不明障碍物或者不明管线等,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暂停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经甲方处置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否则,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或因乙方原因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8.2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8.3 双方中某一方如不能按期付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8.4 因乙方施工、保管不善造成的自有及拆除的设备和材料的丢失、毁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5 按照乙方的施工进度安排,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人员、机具配置不能完全胜任此进度安排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更换(补充)符合要求的人员或机具,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6 乙方不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随意倾卸或道路未及时清理的,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8.7 争议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9.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10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9.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60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条 其它  

  10.1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正文与附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时,以合同正文为准。如果不同时间的文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时,以时间后者为准。  

  10.2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0.3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0.4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  

  10.5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拆除物资”和相关工程无关的

  第三方。  

  10.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另行商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电力配套 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

  甲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对本工程建设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施工建设范围:

  厂房单体、水泵房、门卫、电信弱电机房、物业用房、垃圾房、绿化浇灌、景观照明等配电。 开关站设备及安装、10 KV电缆排管及敷设、箱变设备及安装、箱变及分支箱设备基础土建施工、分支箱设备及安装、电力排管过河顶管工程施工、0.4 KV低压出线电缆排管及敷设、电缆排管后沟槽覆土、分支箱出线电缆排管及敷设直至单体厂房计量电表箱设备及安装、挂表送电。

  四、 承包方式:

  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闭口合同。工程总价不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变化而调整;不因供电部门价格变化(含材料调价)及供电部门预算、设计、工询方案变化而变更。

  五、 工程期限:

  自 年 月 日进场施工至 年 月 日电力排管和设备安装竣工(在前述期限内,乙方完成工程经供电部门及甲方验收通过并确保 月 日送电至用户终端)。

  六、 工程总造价:

  合同一次性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该总价已包括:开关站设备及安装、10 KV电缆排管及敷设、箱变设备及安装、箱变及分支箱设备基础土建施工、分支箱设备及安装、电力排管过河顶管工程施工、0.4 KV低压出线电缆排管及敷设、电缆排管后沟槽覆土、分支箱出线电缆排管及敷设直至单体厂房计量电表箱设备及安装、挂表送电。即完成上述内容而向电力公司支付的所有配套费用。

  七、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 万元。

  2、甲方支付给电力公司的用于电力配套费用(该电力配套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电力公司,并在本合同总价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3、在工程验收合格且送电后三十日内结算余款(如有)付至总造价的 %。

  4、 %余款(如有)在竣工备案通过后的二年保修期到期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

  八、 设备、材料、质量认定:

  1、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见附件(含数量、技术参数及指标)。

  2、 乙方供应采购的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质量检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供货方将其运出场外,其复验费由供货方承担。

  3、 无合格证及相关质量检验报告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

  4、 任何一方犯有失职或者渎职,提供不合格材料、设备,用于本工程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5、 乙方供应采购的材料、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合供电公司验收要求,延误工期,因此造成的另一方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九、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及时提供向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所需的资料;出具 电气安装配套委托书。

  (2) 甲方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前期准备工作。解决施工车辆进出的通道,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3) 提供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安装施工图纸2套。

  (4) 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会,并做好交底内容纪要。

  (5) 协调解决乙方与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在施工中的相互配合,杜绝施工区域内乙方的设备、材料、机械等被毁坏、盗窃事情的发生,以便乙方的施工工程能按计划有序而顺利的进行。

  (6) 派驻施工现场的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负责设计变更,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的签证和其他必需的签证。

  (7) 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配合乙方做好工程决算工作。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负责本项目的用电工询、方案设计、审批、流转、设备、材料、安装调试、施工、施工监理、挂表、办证、申领用户电表等相关手续办理并承担费用。按经甲方确认的由供电部门出具的工询方案,设计及材料设备,并组织实施。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工程量及时送甲方(甲方指定代表),积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 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按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由供电部门出具的供电方案、设计及材料设备,并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要求,不防碍交通、降低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自身或外单位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 参与竣工验收,向甲方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办理工程竣工决算。

  (7) 在合同书上显示的保修期内,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十、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并按照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 乙方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现场监理人员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便于监理人员掌握工程进度中的质量问题。

  3、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前48小时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及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如监理人员未按时检查验收,乙方采取自检、互检确认合格后可继续施工。但应将自检、互检的质量情况通知给工程监理或甲方指定人员,甲方及监理的质量检验不能免除乙方施工本身应承担的责任。乙方隐瞒真相,以次充好,产生返工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现场监理人员一经发现,要求乙方整改或重新施工,乙方应按工程质量标准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程不予顺延的责任。

  5、如有变更设计或新施工方案,应以书面形式经供电部门和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单、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验收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收到竣工报告通知后10天内无任何理由不组织验收,无理拖延时间而引起失窃破损,从第11天起甲方应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8、已竣工未进行竣工验收的工程,不能作为竣工工程,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即视同交验,如发生人身伤害、损坏设备等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9、竣工验收合格已交于甲方的工程,按合同书要求由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乙方负责保修两年。

  10、本工程甲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 为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 为现场负责人。双方项目经理驻现场代表在工程进行中签署备忘录、工程内容、设备材料及其他相关签证等文件。

  不属于保修期的范围内容:

  1、甲方人员缺乏技术指导和技术水平,擅自解剖电器设备而造成损坏。

  2、甲方违反电气操作规程,引起火灾、爆炸等大面积设备损坏。

  3、甲方擅自增加容量。

  4、在保修两年期间,未通知保修单位,甲方擅自调换设备部件。

  十一、其他情况: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由甲方在七日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直接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十二、安全施工:

  安全协议由甲乙双方在开工前制订。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 因乙方施工及材料设备、工程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返工、更换、修理。

  (2)工程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如期完工并验收合格且送电交付使用,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按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甲方逾期交房支付给小业主的违约金)。

  (3)乙方现场的施工管理纳入总包管理范围,乙方必须配合总包施工总进度计划,由于乙方的本身原因造成总包单位延误原定工程进度计划,致使总包单位总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支付甲方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甲方逾期交房支付给小业主的违约金)。

  (4)乙方在施工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现场施工的其他单位的半成品和成品的损坏,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甲方的责任:

  (1) 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责任,工期得以顺延。

  (2) 未按规定时间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的,按应付未付价款以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保修期满,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十六、其它条款:

  附件1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型号规格明细表及价格目录清单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2工程方案及预算书

  附件3原中标书

  附件4营业执照

  附件5资质证书

  附件6公司出具本项目负责人委托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8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合同 篇9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点:_____市路号。

  二、工程名称:_____工程。

  三、工程内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甲方要求完成施工内容。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除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包工包料。主材由甲方提供,乙方包人工、辅材。

  五、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本工程预算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增加的签证工程的造价不作为进度款拨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造价根据实际施工工程量乘以包干单价计算。本合同约定包干单价详见合同所附《工程包干单价清单》。

  本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不受设备材料价格、人工费、政策性调整等任何因素影响。按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只作为完成施工任务的技术方案不作为计价依据。

  六、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日历天,自甲方签发书面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时,乙方向甲方工地代表递交工期顺延签证报告后,甲方工地代表只能就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形作出客观的陈述,是否符合工期延误的合同约定条件,由甲方总工室签字盖章后认定: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影响施工的;(有甲供材料的条件下适用)

  2、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甲供材料影响施工的;

  3、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的;

  4、因图纸重大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10%,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5、不可抗力;

  6、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室内工程不适用)

  7、雨季以外特殊下雨天,50mm以上雨量的,且下雨时间超过4小时可顺延半天,以此类推。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七、设计变更:

  1、乙方必须认真核准现场与图纸的各类数据关系,若现场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图纸相互矛盾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处理,乙方不通知而盲目施工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所有设计变更均由设计单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任何以口头通知形式的设计变更,乙方均不得执行。

  3、因设计变更而甲方事先未发出预告函(通知)造成乙方返工或损失的,甲、乙双方在此项变更实施前5天内办理签证,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预告函(通知)后不按变更内容执行导致返工或损失的乙方自负。

  4、设计与现场地形情况不符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不符之处的施工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5、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局部停工而其他部位仍可正常施工且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不予工期签证,如因此造成整体停工或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给予工期顺延签证。

  八、设备材料的说明要求、材料供应方式及要求

  1、□(适用于室内装饰工程)本工程所使用的各种基层和饰面材料以及各种辅料,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地消防规范要求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本工程采用的□水泥均采用P.O42.5#立窑袋装水泥(应在以下品牌中选择:红河、超魁、广龙);□商品砼应采用腾-宁、金通、华润品牌产品;□钢筋采用国营大厂高线钢筋(应在以下品牌中选择:萍钢铁厂、武-钢、昆-钢、柳-钢、水钢);□其他材料:。乙方应在使用□水泥、□商品砼、□钢筋之前向甲方申报所使用的品牌,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不给予计取结算。

  □甲供材料(如有)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在货到工地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乙方保管、施工。乙方使用甲供材料的损耗量不得超过定额对应子目材料损耗量,否则超出的损耗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按甲供材料采购价(以甲方提供采购合同或付款单据为准)乘以超出定额部分的损耗量计算后从结算价中扣除。

  2、乙方所使用的产品品牌、质量、规格尺寸必须履行合同义务,按规范要求实施报验;如发现以下情况的乙方应无条件拆除、重做,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给予每次壹万元的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所用产品的合格证及所使用产品的出厂证明书作为结算资料):

  1)乙方所使用材料品牌、质量、规格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以其他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代替甲方已认可乙方使用的材料品牌;

  3)采用不合格产品的。

  3、甲方指定品牌范围内的产品如发现以下情况影响工程进度时可向甲方申请更换产品品牌,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采用,否则甲方不予认可,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甲方指定品牌范围内的产品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

  2)甲方指定品牌范围内的产品供应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的。

  九、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工程款按以下方式进行拨付:

  □(付款方式格式条款)(一)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预算总造价的80%给乙方;

  □(特殊约定,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及总裁审批):

  (二)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善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至甲方,经双方核对确定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结算造价扣减保修金后的比例)%(扣减已支付款项后支付);

  (三)预留工程结算总价的%(不低于3%)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内容结清。

  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在用款前须向甲方提出用款申请,并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其中支付第九条第(二)款约定金额前,乙方应先按含保修金的结算造价向甲方补足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双方确认工程造价且乙方按约定提出用款申请并开具足额发票之日起算。

  十、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时结算并付清结算款;

  2、负责对现场管线位置的交底,审核乙方提交的各项设施的保护方案;

  3、甲方于开工前负责提供水准点及配合乙方进行工程测量;

  4、组织图纸会审,并对工程技术、施工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5、派员(监理、驻场代表)进行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办理签证工作;

  6、提供施工用水、电源,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施工水、电费用=分表使用量+损耗量;损耗量=分表使用量÷(总表用量-总损耗量)×总损耗量>;

  7、负责理顺周边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及有关部门领导检查指导工作;

  8、负责提供并指定现场材料的堆放场地;

  9、及时组织现场工程师进行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工程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10、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进的材料进行检查;

  11、如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修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乙方须提供①施工组织设计;②施工进度计划;③管理人员名单、职称(职务)、上岗证(操作证)复印件及现场施工人员名单作为甲方审核施工组织的依据,否则乙方每延误提交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00元/天违约金。

  2、必须严格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协议应承担的各项义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原则及本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工程质量、安全要求,严密组织施工,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

  4、自觉遵守外来劳动力管理规定,需办理的各种证件,应及时办理。

  5、自觉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6、乙方在施工期间注意保护施工范围内的管线设施及其他已完成的成品、半成品,不得损坏,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相关条款,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图纸和材料样板采购合格材料凡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的应立即清理退出现场,乙方不得强行使用。

  8、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保管施工场地内属于其承包范围以内的所有成品、半成品,如有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9、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前,乙方应负责清理承建工程所发生所有建筑垃圾、剩余材料等,做到工完场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工程交付时乙方未能完成上述工作,则视为乙方委托甲方完成该部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不需乙方认可,由乙方负责,结算时由甲方据实从工程结算余款中扣除。

  其他特殊约定:

  十一、工程质量和验收

  1、本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评定标准合格等级。□(适用于室内装饰工程)应遵循(但不限于)以下国家相关的规定、规范、要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安装及验收规范》JGJ73-91及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的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质量合格,观感优良。验收内容为本合同三条约定内容。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

  3、隐蔽工程:乙方应按照图纸施工,在每道工序隐蔽前通知甲方到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作验收的,甲方有权对所发生工程量给予否定,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为依据。

  5、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完工并具备工程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含竣工蓝图四套),甲方收到乙方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返工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返工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因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十二、工程造价结算

  1、本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计量依据及结算资料为:经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函、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等。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办理签证工程量确认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乙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设备材料应提供出产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否则对该部分造价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一个月内必须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及结算书、计算式、结算人员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工期说明、开工令、竣工验收单等结算资料,结算资料一经双方办理签收手续后视为有效结算依据,结算时间按本条第4款执行。

  3、本合同规定以外临时增加的工程及变更的项目,须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并盖总工室的章后,方可作为有效的结算资料。

  4、结算审核期限:甲方初步审核期为20个工作日,从第21个工作日起由甲乙双方进一步进行结算,结算期为30个工作日(不含审核期20个工作日及争议、仲裁时间)。

  5、在结算期间,甲乙双方必须密切积极配合,结算期间一律不补办任何漏项、缺项等资料手续。

  6、如乙方不按规范完善安全文明措施,未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检查的,所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7、为便于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凡涉及隐蔽工程及工程量的增、减等签证必须要有甲方现场技术员、预算部常驻代表参与现场签证(或原始数据记录),一旦双方在签证资料上签字并有甲方总工室确认盖章认可,均视为有效结算依据,甲乙双方过后不得随意更改或否认。乙方必须在相关事宜发生前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申请,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证申请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认。甲方代表在收到签证单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在签证单上签认或提出异议;甲方在收到签证单后七个工作日内不予签认或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乙方收到甲方回复后七天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

  8、工程结算时,乙方的结算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和造价员资格证,否则不予认可,一旦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和盖单位公章认可,视为本工程唯一的结算凭证。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为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不计息)。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维修事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否则,甲方另请其他施工队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抵维修费的费用,仍由乙方支付。保修期满,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复检无工程质量问题的甲乙双方结算无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2、维修事项的通知方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可采取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通知乙方进行保修服务。

  (1)电话、传真方式通知的,乙方的报修电话为。传真为。以质量问题发生时段打通乙方所提供的报修电话及传真号码的通知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乙方已收到维修通知。

  (2)邮寄方式通知的,乙方的通讯地址为,联系人:。以邮寄收据、邮戳等发往乙方通讯地址的邮寄凭证为依据,即视为乙方已接到维修通知(如由于乙方地址或电话变更而无法通知、送达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责任)。

  (3)电子函件方式通知的,乙方的电子邮箱为:,以向乙方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的发送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乙方已接到维修通知。

  (4)因通知乙方维修而支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以上联系方式若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管理的物业公司,否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按以上通讯方式通知乙方,均视为乙方已收到。

  3、如现场无法确认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乙方应先行予以维修,不得拖延,维修费用待责任问题明确后由责任方承担。

  十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结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完成,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如乙方迟延完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处理好其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如因发生因乙方与农民工之间的纠纷影响甲方正常经营及工作的,包括农民工聚众工地、甲方营业场所、办公场所闹事等情况,视为乙方违约,每出现一次此类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4、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返工至达到工程合格标准。经返工两次仍未达到工程合格标准的,按无效工程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解除:

  当乙方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施工合同,同时乙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升高的费用):

  (1)乙方施工在任何施工阶段比乙方所提交进度计划连续延误10日经甲方再次催告后5日内仍没有实质性改进的。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消极怠工或逾期竣工超过10个日历天时。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对外另行转包、违法分包的。

  (4)被行政机关责令停工超过20天的。

  (5)工程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3日内仍未整改的。

  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合同自甲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预算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合同解除当日起3日内,乙方应将自己的人员、设备材料无条件撤离工地并将施工现场和在建工程及工程资料完整地交给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按50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超过约定期限未向甲方递交工程资料的,视为乙方同意按甲方审定造价作为已完工程结算造价;施工合同解除后,对于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已完工程造价的70%结算工程款,对于乙方已完成但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甲方不予以支付工程款。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八、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合同。

  十九、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10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承揽方营业执照:

  施工资质:

  承揽方施工项目经理:

  手机:

  承揽方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加工承揽下列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为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甲方生产楼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标的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做的g装饰件及安装工程标的额约为:X元。

  第二条 制作gc装饰件规格、单价(单价款单位:平方米人民币元)

  注:以上每平方米gc装饰件固定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税费,gc装饰件的总平方米及合同总金额以最后交工实际测量平方米为准。

  第三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X局生产业务楼欧式外观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X局生产业务楼施工现场

  3、承包范围:gc装饰件安装,艺术修形、刮腻子、修磨、涂料粉刷;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gc装饰材料厂商:);

  5、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按乙方于_年____月____日上午参加 组织的工程招标会上中标单价,竣工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工程量决算。

  第四条 工程期限与保障责任

  1、本工程施工期限为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生效之日起计天;

  2、甲方要求变更方案或增加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时间在原定工期外顺延;

  3、因现场停水、停电、运输进场障碍或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电、堆放材料场地及施工人员食、宿临时用房;

  2、提供施工用双排脚手架;

  3、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4、严格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负责安装中所有有材料供应。施工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单、合格证等;

  2、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gc外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负责安装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应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增减,其费用依据预算明细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据实计算汇总工程总价款;

  2、乙方带料进场开始施工____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价%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完成,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再拨付工程总价%;

  4、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质保期_年。质保金在_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时,于_年____月____日付清。

  第八条 施工及竣工验收

  1、安装要符合欧式装修风格,线条明畅、凹凸对正,尺寸标准及形位误差应服从于实际艺术效果;

  2、如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施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并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作为合同附件进入决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超过____日未予答复时,乙方有权视为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 乙方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gc装饰件保修两年,使用寿命不少于_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_年内为甲方更换gc装饰件,两年内维修,超过两年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维修保证小时赶到现场;

  2、乙方承诺对本单位安装的gc装饰件工程,进行终身维护;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gc装饰件损坏,乙方保证进行维修,但要收取材料费。

  第十条 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扣减合同价款外,甲方还应从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X元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条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按每日X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加罚违约金。

  第十一条 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工程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景观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甲方公章)

  施工单位:(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工地代表: 经办人:

  开户行帐号:

  户行帐号:中国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市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花园二期架空层园林环境工程施工,为了明确分工,互相协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乙方按照____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广晟花园二期架空层园林环境工程施工图纸进行承建,包括绿化施工、绿化养护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如甲方另有增减,须补充合同。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的方式进行承包。

  三、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为(移交场地后) 个日历天;具体施工进场时间以甲方进场通知为准。绿化养护期为 天。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况,并经甲方代表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和施工用水用电等。

  2、在施工地区内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暴雨、台风等,使施工受到严重影响者。

  3、甲方代表或现场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负责施工现场有关障碍物的拆除搬迁等工作。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场地30米内。

  3、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4、协助乙方办理夜间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

  5、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款的使用情况。

  6、做好施工队与现场周围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做好当地有关部门与乙方的协调工作。

  7、合同规定及时审核乙方进度报表、拔付工程款和办理结算手续以及对乙方的有关工程的信函及时答复、签署意见。

  (二)、乙方责任

  1、施工要求、合同规定及时组织能满足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的人力、施工机械和合同材料进场。

  2、按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3、负责提供施工和生活场地内的临时设施。

  4、搞好施工组织,制订本专业施工细则,加强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时交工。

  5、甲方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提供具体项目和各道工序实施性进度计划,向甲方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提交控制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信息管理措施)经甲方审查认可后作为检查控制进度的依据。

  6、如实填报工程进度,及时编制竣工结算,送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审核。

  7、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接受主管部门和质监部门的检查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8、认真搞好质量自检工作,作好施工记录,为甲方、监理单位及质监代表检查监督提供方便。

  9、认真搞好资料管理,及时整理完善竣工资料。

  10、减少污染,注意环境卫生,保护施工现场的整洁,并做到文明施工。

  11、负责施工安全,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

  1、乙方施工的苗木和其它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格与质量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苗木种植数量和质量,确保苗木100%成活。

  六、交工验收及养护

  1、工程竣工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竣工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图纸要求进行项目验收,评定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章。

  2、工程在未办理交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作甲方同意验收处理。

  3、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工后7天内全部撤离现场,临时设施由乙方负责拆除。

  4、本工程养期为半个月,在养护期内乙负责对苗木淋水、培土、施肥、防病治虫、修剪造型以及补换苗木,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预结算及付款

  1、本工程的造价为:人民币 元,每户按元户包干。

  2、施工中的增加项目结算办法:由乙方向甲方上报增加项目的预算报价,按双方协商计价结算(以监理或甲方现场签证为依据)。

  3、签订合同后进场两天内,甲方拔付工程款给乙方至工程总价的30% 作施工前的备料费用。

  4、乙方完成工程进度的80%时,甲方拔付工程款给乙方至工程总价的70% 。

  5、工程竣工后七天内,甲方拔付乙方工程款至工程总价的95%,余款待养护期满移交后七天内结清,如甲方不按期付工程款,应按拖欠的'款项乘以银行规定利率支付利息。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三天以上的,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甲方协调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者,工期相应顺延。

  3、乙方已按图纸施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4、由于甲方不按时拔付备料款,进度款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开工或停工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5、甲方接到乙方的有关该工程的并且需要甲方答复的信函,不按时答复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天台花园(样板房)景观绿化工程合同书提要: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花园二期架空层园林环境工程施工,为了明确分工,互相协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

  6、由于甲方原因而终止施工合同,造成乙方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按市有关规定负责赔偿。

  (二)乙方违约: 由于乙方原因有如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部分工程另行安排施工队伍直至终止合同。

  1、施工中不重视质量,经甲方、监理、质监部门指出后仍不能改正和采取补救措施者。

  2、违反安全生产规程,不文明施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3、不服从甲方、监理协调、检查和监督管理者。

  九、其它

  1、在施工和养护过程中,若施工现场遭遇暴雨、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且乙方虽经努力抢救,仍不可避免地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负责补偿,并补回灾害后清理恢复的工期。属于乙方管理的施工设施损失,由乙方负责。

  2、施工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24小时内答复和签署意见,否则视为不按时

  3、甲方委派 乙方委派 为常驻工地代表,经常联系解决工程事宜。

  3、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合同。

  5、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调解或仲载,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验收及价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工程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售楼部装修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为准(不包含水、电材料及安装费)

  三、工程承包范围:包工

  四、工程期限及交付标准:

  1、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9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10月10日

  合同总日历天数:30天。

  2、交付标准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五、工程造价及合同款:

  1、本工程合同款为总价包定。各项费用总计人民币¥ 83958 元整。大写捌万叁仟玖佰伍拾捌整。(分项详见预算表)

  2、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办理付款手续,经验收合格后付款95%,本工程质量保证金占 5 %。

  3、如有增减部分按投标文件价格折算并出具双方确定联系单。

  4、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工程款支付。

  六、质量要求与施工材料的约定

  1、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工程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______________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台):___________________

  随机人员(人数):_____________

  机手补助: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厚,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_________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首月_________万元月,次月_______万元月,第____月______万元月,第____月______万元月,第____月______万元月,第____月______万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______万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______元后办理提货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____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____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____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小时,超出部分按______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______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______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______天(维修时累计______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_____》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_____委员会,根据_____的有关程序进行_____裁决。_____费和胜诉方的_____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_________(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

工程合同 篇14

  买方(甲方):

  签订地点:  卖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款:(或附清单)  

  2、本合同的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

  (1)材料原价、包装费、税金、保险、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

  (2)售后服务费;

  (3)运抵至项目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

  (4)卸车费用;

  (5)随机备品、配件、工具等;

  (6)合同标的物的试验、检测费用;

  (7)其它:

  3、本合同标的物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当实际供货材料数量与合同清单数量不一致时,合同清单上有规格型号的,单价不作调整,数量按实结算;如清单上没有该规格型号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定价后方可送货,最终以甲方、监理、施工方共同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为准。  

  4、交货时间:需要供货时,甲方应提前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将本批次需供货数量清单书面至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设备)送到指定地点。  

  二、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设计图纸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及费用负担  交货方法:乙方将货送项目并卸至指定地点,指定收货人需在收货清单上签字,作为结算依据。货物交付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负担,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在货物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包含在单价内)  

  四、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和期限  

  1、货到指定地点后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第 种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

  ①点件;

  ②检尺;

  ③其他。  

  2、在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甲方会同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对产品外观进行现场抽检,并根椐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核对出乙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中各种技术参数的符合性。甲方及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的收货验收仅作为感观合格的依据,不能解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  

  五、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的保证是终生的。  

  1、乙方严格按照标准供货和检验,确保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2、乙方对其所供的材料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合同标的物因其质量等与合同规定的不符或其设计、工艺、原材料、服务等缺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要赔偿甲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从

  之日起算。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根据验收合格后的物资数量进行结算;  

  2、合同标的物验收合格后天内支付货款 %,满足何条件时 内付至

  %,留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等争议存在,在质量保(修)证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付清。如有争议,保证金有效期延长至争议解决且所有理赔结束时止。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或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或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按日计算。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因质量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或不能如期交验,则承担全部损失并处以合同总价%的罚款;  3.甲方应按时接收、验收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乙方单证齐全的产品,不得无故拖延、责难。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及委托的送货人员在进入甲方的施工现场时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2、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买方

  份,卖方份。  甲方(盖章):

  已方(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1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2—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  

  6、投标文件  

  7、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16

  甲方X县供电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有X新建配变线路改造工程项目交于乙方施工,施工费用结算方式为材料总造价的20%,即235377.95元_____20%=47075.59元。

  二、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运输。

  三、甲方负责协调施工中的一切事宜,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四、乙方需向甲方申请履行工作票、操作票、做好保障施工人员安全措施,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事故。

  五、竣工验收: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在施工完成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等。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采取补救,返工修复,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转账):_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其它事项,双方协调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严格遵守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X县供电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乙双方就_ 工程 内墙与外墙漆 单项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

  四、承包价格:

  单价、内墙包工包料8.5元每平方、外墙包工包料每平方45元。

  五、质量及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保证各项工序质量验收合格,否则,因此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拖延并影响其他工种的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完成计划工程量,严重影响其它工序施工,乙方必须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另行选择班组施工,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随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作业和纠正。以自己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负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以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七、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度情况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经双方 内墙67000平方、外墙真石漆6000平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进度如下:

  从进场之日起次月的五至十号拨80%的进度款、余下15%在工程经甲、乙双方约定,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留 5 %的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 壹 年,保修期满,甲方结清余款给乙方。

  八、其它事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应指定专人对施工过程中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督与乙方配合办理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及时审核乙方申报的工程拨款请求,及时配合乙方协调,处理施工中遇到的必须要甲方协调解决的问题。

  2、甲方施工场地应具备水、电条件供乙方无偿接驳使用。

  3、甲方对乙方安全教育,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对乙方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投意外伤害保险,乙方提供必需保险的材料后办理。

  4、甲方须每月按时发放进度款,如果因进度款延误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及机具,如有损坏和遗失,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

  6、乙方在施工场地内施工,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作出处罚。

  7、乙方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浪费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

  8、双方需约定的事项: 工程质量、内墙的天棚与墙面交接处不能有污染、刮两边腻子粉不打磨、外墙阴阳角修直刮外墙腻子粉一遍、打磨后上封闭底一遍、喷真石漆。

  九、本合同签订之后,双方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必须支付工程总金额的50%的违约金给对方。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18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总金额:元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

  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______

  四、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六、其他约定:

  七、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贰份,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19

  业 主(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司  湖北  业 主:湖北(以下称“业主”) 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司(以下简称“监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北____区支行装饰工程

  2、工程内容:湖北____区支行室内外改造装修、土建、消防、空调、水电工程  

  3、工程造价:____区支行装饰工程合同价  

  4、合同起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公司委托代表  湖北中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司派驻毕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  

  第三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  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有国家注册工程师资质(包括土建、装饰、水电等)  

  第四条:监理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工程合同价的

  1.76%计算工程监理费。  

  2、进场____日内支付30%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监理费至95%,如有罚则约定范围的相应扣除工程监理费用,工程决算完毕监理费余款付清。  

  第五条:监理的义务权力

  1、监理的义务:  

  1.

  1、监理参与业主装饰工程设计方案制定、施工设计图审定、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等工作的整个流程范围,并明确赋予其职权和工作要求;  

  1.

  2、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1.

  3、协助业主办理消防、质监等有关开工手续,并代表业主组织工程分  部和竣工验收整理存档工作;  

  1.

  4、监理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注重信息、新工艺、新材料,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证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设计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1.

  6、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对本工程的有关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提出,由监理研究处臵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有关方发生争执时,监理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等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1.

  7、出具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2、监理的权力:  

  2.

  1、装饰工程中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2.

  2、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实用、美观、经济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2.

  3、装饰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2.

  4、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2.

  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厂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取得监理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工、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2.

  6、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的确认权。  

  第四条:业主的义务及权力

  1、业主的义务  

  1.

  1、业主应向监理提供项目文件及资料,并负责装饰工程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1.

  2、业主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1.

  3、业主应当授权熟悉本工程情况的领导、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联系。更换常驻代表和领导,要提前通知监理;  

  1.

  4、业主应当授予监理的监理范围和权利,及时通知已选定的设计方、施工方,并在与设计、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监理。  

  2、业主的权利  

  2.

  1、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

  2、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公司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公司业务范围的专项报告,并加盖公司合同章。  

  第五条:罚则约定  

  1、工程施工期内,监理方必须常驻工地,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拒付监理费。

  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单位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监理单位(派出监理人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设计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钱财,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与业主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及解释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进行变更。  

  3、合同项下不发生任何业务或业主提出终止要求的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4、本合同依据《民法典》、《____省室内装饰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____省室内装饰施工监理规程》享有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仲裁。协商或调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业 主:(签章)湖北  甲方代表:(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司  乙方代表:(签章)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司派驻毕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 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厚,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 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 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 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X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 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首月 3.8万 元月,次月 3.6万 元月,第____月 3.4万 元月,第____月 3万 元月,第____月 2.8万 元月,第____月 2.6万 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 3.8万 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 5000 元后办理提货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____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____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____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 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 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X(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  附表一:  机械租赁合同附表  序号  租赁机械收据  根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你与本单位签订的编号未 的机械租赁合同,合同附表所列的租赁机械于本日确定承担无误。  承租方:(盖X)  委托代理人:(签字

工程合同 篇2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_____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甲方(承包方):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2

  施工单位: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公司梅林生产、生活基地2#、3#楼

  2、工程地点:上梅林深华石料公司大院内

  3、工程内容:

  根据公司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20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28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梅林生活、生产基地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J15-19-97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工程合同 篇23

  发包人:________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建设公司(以下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教学、办公两用五层楼房一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大楼。

  工程地点:____市____路____号。

  施工面积:____m2

  工程造价:____万元。

  第二条工程按设计

  图纸施工,其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市建委有关施工验收的规定要求。

  第三条工程期限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工程结算和付款办法为:

  自本合同生效之后五天内,甲方按工程造价的30%预付________万元给乙方作备用款,以后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给乙方付款应迭整个工程款的99%,即达________伍仟元。其余l%,即________仟元,作为保修期一年的预留款。保修期满后,甲方在十天内付清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验收:

  乙方工程竣工后,由市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验收,签收合格即交付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未按期完工,每逾一天处以工程款l%的罚金;如由甲方迟付备用款而造成误工,则处甲方以工程款l%的罚金;如因连续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造成损失,则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其他条款:

  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十天将施工图纸交给乙方;甲方负责施工所需的“三通”(路通、电通、水通);乙方负责施工所需“三大材”(钢筋、木材、水泥)及其他施工所需材料;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一份,送交监证处。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大学(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市____路号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建筑公司(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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