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个人劳动合同书(精选3篇)
企业生产个人劳动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条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我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工资发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民法典》条款规定:
第一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企业生产个人劳动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条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我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工资发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民法典》条款规定:
第一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企业生产个人劳动合同书 篇3
申请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住址:____________,
通讯方式: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讯方式: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 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交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 元的赔偿。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经济补偿 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年 月致 年 月的加班工资 元
事实与理由:
年 月申请人应聘到___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 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
年 月申请人被__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 年 月 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__年6月8日被________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
年 月 日经____________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 元”。
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 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0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__________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风险提示: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附: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
2、《证据清单》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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