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心得体会(精选5篇)
检察院心得体会 篇1
8月4日我行开展了预防犯职务罪警示教育活动,参观了发生的那些案件,我深有感触,自己在工作中要以此为鉴,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思想,筑牢反腐防腐防线。在廉洁问题上犯不得一点糊涂,抱不得一点侥幸思想,任何时候,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能给自己“开口子”,必须态度鲜明,拒腐蚀、拒绝个人主义、拒绝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现就将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以及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浅谈几点体会。
一、反腐倡廉,必须警钟长鸣
反腐倡廉关乎党的命运,是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永葆生机活力和长治久安的基础。所参观的那些党员领导干部经受不起市场经济浪潮的荡涤,理想和信念发生扭曲,放松了对个人主观世界观的改造,从追求安逸生活,到私心膨胀,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为令人痛心的反而教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深刻领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珍惜工作,珍惜生活,珍惜荣誉。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主要靠学习。学习是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能力,是把握方向、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
学习政治理论是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增强党性原则的根本。只有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思想觉悟、境界提高了,眼界开阔了,才能够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性和能动性;才能真正明白人活着的有价值和意义;才能真正做到严格自律。
三、增强意识,廉洁自律,做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对反腐倡廉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了新的认识。此次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是我行“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高标准建设一支廉洁高效、业绩致上的客户经理队伍的重要措施,也体现了行驶领导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就是要让广大干部职工从警示教育活动中得到既沉重又非常深刻的启示,从而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为此,决心要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永久的警钟,长鸣在自己的思想中。牢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克服投机心理、失衡心理、攀比心理、侥幸心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事业观,始终把保中行业务合规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合规,争当银行优秀的客户经理。
检察院心得体会 篇2
10月15日,根据县委组织部的组织安排,我们参观了县人民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通过这次参观使我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一些党员同志由于放松了自己思想修养,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个人私欲驱使下,在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最终身败名裂。因此,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
通过这次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学习不能单单走过场,要讲究实效。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我的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因此,党员干部必须要经常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努力做一个新时期优秀的党员干部。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是以案为鉴。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看到这些反面案例,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所犯的错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这些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从中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四是带头接受监督。要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拥有一定的权力,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因此,要正确对待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经常想一想,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一定有好处。
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清清白白做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要经常敲响警钟,保持清醒的头脑,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不断地反省自己,纠正自己,完善自己。
检察院心得体会 篇3
正式来检察院工作以前,我对检察官的印象是和铁面无私的包公画上等号,后来看了《人民的名义》,了解到检察官手持正义之剑,把生死置之度外,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如今,我在检察院学习、工作半年多了,渐渐感觉到,基层检察院秉持“明德、崇法、秉正、奋进”的理念,更多的是在维护老百姓身边的合法权益上作为,不仅在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上绝不留情,同时也在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群众公平正义感的道路上留有温情。
法不容情:人人都应在法律规则中。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法为镜,可以规行为。法律作为“国家之规度”,是不可能带有感情的,法律是公平的化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容情”。
正因为如此,检察官作为法律监督的有力执行者,更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留情面、不徇私情,才能彰显公平正义。
古往今来,中国对不正之风的惩处从未对任何人网开一面都将他们绳之以法,彰显了法律的铁面无私之处。
法亦有情:法律亦应关乎人心民情。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里,法律与人情就像一对孪生兄弟,如影随形。法律作为众人之治,不应该仅仅是冰冷的国家机器,而应是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公器。
党的xx大报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做到良法善治。只有顺应时代潮流、合乎人情的良法,才能使人民群众实现心甘情愿的内心遵从。
近日,我院开展“废弃矿山治理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向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对10余座废弃矿山进行了安全隐患整治、补植复绿,周边老百姓纷纷表示“再也没有那么担心了”。
正是检察官们胸怀大爱、一心为民之情,才让老百姓拍手叫好。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利益,这是良法善治中应该尊崇的之情。
今年疫情初期,为了让镇海看守所的涉罪未成年孩子们和家人更好地联系和沟通,我院未检部门乌唯君同志牺牲自己春节假期,主动到看守所了解孩子们的近况、心理状态,并把情况及时地反馈给家长,用暖心的电话搭起了家长和孩子们的一个温暖的桥梁,让家长安了心,也让这些涉罪的未成年人暖了心。
在司法实践中,惩罚不是司法的目的,更重要的是预防、教育和挽救。法律无情,人有情。作为法律的监督者和执行者,检察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世俗人情,找准法理和人情的平衡点,让法具有情的温度,让情不失法的威严,这样才能真正赢得人心、暖乎民情。
法不容情,对待犯罪分子,法律永远就是冰冷的法条,毋庸置疑!法亦有情,对待维护老百姓合法利益、青少年健康成长,法律就要有更多的温度。
作为手持正义之剑的人民检察官,不仅要远离世俗的喧嚣,耐得住寂寞、坚持原则标准,独守内心亘古不变的正义法则;也要胸怀一心为民的大爱,寻求老百姓认同和理解的那份担当与宽容,为法治增添更多的温情,在广阔富饶的中国大地上,播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子,构建幸福美好的新生活,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在实现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途径中贡献出检察模范生的重要担当。
检察院心得体会 篇4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检察院心得体会 篇5
在进入检察院工作之前,检察院在我心中的形像一直是庄严、神圣甚至是遥不可及的。20__年在一次机缘巧合下我通过公益性岗位进入了检察院庄严而神圣的大门,成为了其中的一名工作人员,20__年通过参加省招书记员考试正式成为一名检察院书记员,我从最开始的紧张、激动,慢慢转化为对工作的孜孜追求。
检察工作的学问博大精深,不仅需要不断地更新知识加深认识,更需要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才能够在办案中提高办案效率及质量,作为一名非法律专业的我来说虽然在以前的学习实践中接触了一些法律知识,但并未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学习,但在工作期间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还记得刚来检察院工作的时候,由于自己并不是法律专业毕业,更没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经验,面对着案卷卷宗、办案流程以及各种案例分析和检察建议等文书完全摸不着头脑,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应然和实然的差别,体会到了实践对于检察业务的重要性,更深刻地感受到了自己要学的东西很多。在工作中我也由于工作经验的不足出现了纰漏和差错,但正是因为这些不足也促使我对自己工作的方法重新思考,我也认识到检察工作的时效性非常重要,但好在领导和同事们对于我这个非专业人非常耐心,在他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更快地进入了自己的角色,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完成了上级领导以及同事交代的工作。
虽然我是一名聘用制书记员,但我非常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热爱检察机关,热衷检察事业,热心检察服务,将自身所学与日常有效结合,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与院内在编的干警一样,努力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在工作期间,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认真学习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积极参与院内组织开展的各类政治、业务学习,无论是每周一科室例会、周三全院学习大会,还是其他院内组织的学习活动,我都认真记笔记,深刻领会学习精神,在自己的工作中坚决落实学习到的精神。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利用闲暇时间,通过各种具体的案件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的检察业务,把工作上学到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到了日志上。
在检察院工作期间,我不仅学到了很多实用性很强的知识,而且切实的感受到了检察官工作的神圣,认识到自己离优秀的检察官还有很大的距离。当我在对未来的工作生活进行勾勒、憧憬的同时,我也认识到要做一名合格的书记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有强烈的责任心,政治高素质,过硬的业务素质,要学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在今后工作中,将遇到各种问题和各种复杂情况,这就要求我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素养,不断认真细致,高质量高效率的做好书记员的工作。要把学习当做一种责任,一种素质,一种修养和一种生活方式,像书本知识学习,向老同志学习,向实践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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